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串通投标罪不起诉案经典案例

发布日期:2026-08-13  来源:admin

案件编号:渝荣检刑不诉〔2026〕29号

审理机关: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

辩护律师:张才君,重庆志和智(荣昌)律师事务所律师


案情简介

2021年4月,被不起诉人刘某以大成功公司(化名)名义承揽重庆市荣昌区某某镇场镇品质提升工程设计部分。2022年2月,该项目招标方式调整为EPC模式招标。其间,刘某经他人引见,同意以大成功公司名义与蒋某贵所属的隆滨公司(化名)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。为避免流标,刘某配合了蒋某某联系其他设计公司组成EPC联合体进行围标。2022年4月,隆滨公司与大成功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1320余万元中标该项目,其中设计部分中标金额42.2万余元。该项目已于2023年竣工并通过验收。2025年10月21日,刘某被侦查人员抓获归案,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。


律师工作与辩护意见

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,辩护律师依法查阅案件材料并会见刘某。在准确把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,辩护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针对性的辩护意见,主要围绕行为定性与量刑情节两个核心展开:

第一,精准界定行为性质,明确串通投标罪定性。辩护律师未作不构成犯罪的无罪辩护,而是准确识别刘某联系其他公司组成联合体进行围标的行为,符合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,认可检察机关的定性,为后续量刑辩护奠定基础。

第二,充分论证犯罪情节轻微,促成不起诉决定。辩护律师提出,刘某虽参与串通投标,但具有多项法定、酌定从宽情节:其一,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串标、围标事宜由同案人员蒋正贵全程操作并承担费用,刘某系从犯;其二,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构成坦白;其三,刘某自愿认罪认罚,真诚悔罪;其四,刘某无违法犯罪前科,系初犯;其五,涉案项目已竣工并通过验收,未造成实际损失。综合上述情节,辩护律师认为刘某属于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,不需要判处刑罚,建议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。


案件结果

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听取并采纳了辩护律师的意见,认为刘某实施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,构成串通投标罪,但犯罪情节轻微,刘某自愿认罪认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十五条之规定,可以从宽处理;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,可以从轻处罚;刘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,系从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,可以减轻处罚,且刘某无违法犯罪前科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,不需要判处刑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决定对刘某不起诉。


案例评析

本案是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意见获检察机关采纳、成功争取不起诉决定的典型案例。辩护律师没有在不构成犯罪的方向作无效辩护,而是准确识别本案属于串通投标罪,并在准确定性的前提下,依法将“犯罪情节轻微”的抽象法定标准,具象化为从犯、坦白、认罪认罚、无前科以及项目已竣工无实际损失等可测量的事实要素。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与充分的量刑辩护,律师成功说服检察机关适用酌定不起诉,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体现了刑事辩护中“定性准确、情节论证充分”的专业价值。

附:相关法律条文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2023修正)》第二百二十三条

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,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,损害国家、集体、公民的合法利益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2023修正)》第二十七条

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,是从犯。对于从犯,应当从轻、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2023修正)》第六十七条

犯罪以后自动投案,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,是自首。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其中,犯罪较轻的,可以免除处罚。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,以自首论。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,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,可以从轻处罚;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,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,可以减轻处罚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2023修正)》第三十七条

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,可以免予刑事处罚,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,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,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(2018修正)》第十五条

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,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,愿意接受处罚的,可以依法从宽处理。

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》第三百七十条

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,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,经检察长批准,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。